一、本公司於民國101年6月25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00年度盈餘中提撥 股票股利115,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1,500,000股,每股面額10 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7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1915 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及經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1年10月3日南 商字第1010024691號函核准發行新股變更登記在案,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 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1年10月23日證櫃審字第10100260181號函同意於 101年10月31日起開始興櫃股票櫃檯買賣。 二、茲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11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計新台幣1,150,000,000元。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11,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計新台幣115,000,000元。 3.增資後發行股份:普通股126,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計新台幣1,265,000,000元。 4.增資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5.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 三、本次增資股票訂於民國101年10月31日發放暨開始興櫃買賣,增資之股票 於股票發放當日將直接劃撥至 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請持集保存摺至 證券商登錄即可,無須再辦理任何手續。 四、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