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公司於民國102年11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3,940,000股,每股面額nt$10元整,計新台幣539,400,000元整,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4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097651號函核准發行。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李長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c801010基本化學工業。 3、c801030精密化學材料製造業。 4、f401010國際貿易業。 5、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原額定資本額為nt$16億元整,分為1億6仟萬股;實收資本額為nt$603,000,000元整,分為60,300,000股,減資完成後實收資本額為nt$120,600,000元,分為12,060,000股,每股金額nt$10元,均為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八德路四段八十三號三樓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五名,監察人二名,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86年1月10日,第十次修訂於民國102年6月13日。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減資暨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nt$660,000,000元整,分為66,000,000股,每股金額nt$10元整。 九、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新台幣539,400,000元整,發行新股53,94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0元。 2.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57%,計5,700,000股由員工認購,其餘89.43%,計48,240,000股則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每仟股可認購4,000股,原股東及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3.本次增資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十、增資計畫:改善財務結構及償還銀行借款 十一、存儲股款銀行:第一商業銀行松山分行。 十二、代收股款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台北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 十三、股款繳款日期:103/5/22日起至103/6/23日止為原股東及員工之股款繳納期間,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巿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 十四、主辦公開承銷機構:本次未有公開承銷。 十五、公開說明書陳列及索取方式:以電子檔案方式傳送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及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索取方式:請親赴上述陳列場所索取或附回郵向本公司索取或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查詢。 十六、本次現金增資於股款募集完成後,預計於103/7/11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人之集保帳戶,增資股票將俟承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發放,屆時股款繳納憑證下興櫃暨增資新股上興櫃。 參、茲訂定民國103年5月14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法自103年5月10日(此次乃減增資併案辦理,因此配合減資停過期間,增資實際的停止過戶起始日為103年5月9日)起至103年5月14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未辦理過戶者,務必請於103年5月8日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巿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以郵戳日期為憑。 肆、本次增資股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伍、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陸、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