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三條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3年7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7008號函公告事項: 一、本公司於103年6月3日經10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50,037,270元,銷除已發行普通股股份15,003,727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7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7008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規定,將減少實收資本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台灣視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cc0110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ce01010 一般儀器製造業 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 f113020 電器批發業 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f116010 照相器材批發業 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f216010 照相器材零售業 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登記實收資本總額新台幣290,667,340元整,發行股份為29,066,734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39號8樓。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董事5席、監察人2席,任期三年。 (六)訂立章程年、月、日:本章程訂立於民國七十二年三月十五日;第三十次修正於民國一○三年六月三日。 三、應換發之股數及金額: (一)本次換發股份總數:已發行股份計29,066,73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計新台幣290,667,340元整。 (二)本次減資股份總數:新台幣150,037,27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5,003,727股。 (三)減資後股份總數:減資後換發股數計14,063,00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40,630,070元整。 (四)換發新股票之換發比率:依「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減資比率為51.6 1821%,每仟股換發483.818股,即每仟股銷除減少516.182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 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畸零股合併者,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五)減少資本緣由:彌補虧損。 (六)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換發之股份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七)減資換發股票相關時程: 1、減資基準日:民國103年8月9日。 2、為配合換股作業,舊股票自民國103年8月5日起停止辦理過戶。最後過戶日103年8月4日,凡持有本公 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登記者,請於民國103年8月4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 999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8月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3、本公司減資後新股相關事項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屆時將另行公告及發函各股東。 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