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確投資未上市股票Q&A

怎樣買賣未上市股票?買賣流程為何?

市場簡介:

台灣的股票市場可分為上市(集中交易市場)及未上市市場。只要不是在上市或上櫃的股票,都可以稱之為「未上市股票」。台灣許多公開發行的公司,都符合這個定義,上市上櫃市場上很熱門的華碩、技嘉、廣達、精業、錸德、台灣大哥大等,也都曾是 該市場的成員。公司又分為兩種,一種是「已公開發行」,一種是「未公開發行」。

這兩者的區別是在於公司的資本額(股本)是否超過五億元。依照國內的相關法令,凡公司資本額超過新台幣五億元以上者,必需辦理公開發行。

公開發行公司上市櫃流程:

  1. 上市流程:公開發行→申請輔導(2年)→申請備查(約1-2個月可取得備查函)→送件(向證交所申請上市/1個月) →審議會通過→董事會通過(2-2.5個月)→證期會通過(1-2週/通過後3個月內要掛牌,如有特別原因得申請延後掛牌一次)→股票上市
  2. 上櫃流程:公開發行→申請輔導(1年)→申請備查(1個月)→送件(向櫃買中心申請上櫃,2個月)→審議會通過→董事會通過(2-2.5個月)→證期會通過(通過後3個月內要掛牌,如有特別原因得申請延後掛牌一次)→股票上櫃

如何買賣?

目前股票的交易,除私下轉讓外,一般都是透過盤商買賣,在選擇盤商時,應特別注重盤商的誠信。目前從事仲介的盤商有數百家,難免良莠不齊,因此投資人除可由親朋好友處探聽哪家盤商較可靠外,可由盤商議價是否合理、股票股款的交割以及等股權登記的過戶手續是否依照客戶需要辦理等,判斷盤商的可信度。

股票的交易中,買賣雙方如果在同一縣市,通常兩個工作天便可以完成交割程序,若為外縣市,則可能需要三至四個工作天。交易流程如下:

  1. 報價撮合:買賣雙方依照「詢價」、「報價」、「授權」(註:依股票名稱、數量以定價或議價下單)等步驟,委託盤商代為撮合;成交後,按照約定的價款、股票交付方式進行過戶手續。
  2. 賣方繳交股票:如果成交,盤商通常會先與賣方約定前往指定地點進行股票交割行為(註: 若為外縣市, 通常盤商會請賣方於成交當天以「快遞」方式郵寄到盤商)。賣方必須備妥「股票」、「原印鑑」、「出讓人姓名與身分證字號
  3. 買方辦理過戶:交割股票及股款後,委買盤商會向買方收取身分證影本及印章,至該股票發行公司股務部門或所委託的股務代理機構,代填過戶書及繳付證交稅(以委託買價為課稅基礎),完成過戶的手續。
  4. 領取股票:買方支付股款取得股票盤商會將完成過戶後的股票、證交稅單及印章一併交給買方,買方此時需確認股票真偽無誤,並聯絡股務機構、確定買方姓名與股東戶號相同且張數正確後,再將股款支付給盤商。

注意事項:

買方最好選擇在股務部門,而賣方則以金融機構內較佳。因為買方可以立刻確定股票是否真的已在自己名下;賣方則可確認股款已入帳,或是避開身上握有大筆現金的風險。

買賣未上市公司股票,受讓人因高價低報致短徵證券交易稅應賠繳並予處罰

更新日期:2009/10/12 16:4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091012 16:39:25)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私人間買賣已依公司法第162條規定簽證之股票,未按實際成交價格代徵繳納證券交易稅者要注意了,該局最近查獲個人買賣,受讓人因高價低報致短徵證券交易稅,應賠繳並予處罰。

國稅局指出,依證券交易稅條例規定,除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外,凡買賣有價證券自應按每次交易成交價格課徵證券交易稅,其交易如係由持有人直接出讓與受讓人者,應以受讓人為代徵人,向出讓人代徵證券交易稅,並向國庫繳納。該局發現,有部分私人間買賣,實際成交價格遠高於股票面額,惟受讓人未按實際成交價格向出讓人代徵並報繳證券交易稅,顯已違反證券交易稅條例之規定,該受讓人(代徵人)除應依法賠繳稅款外,並處應代徵而未代徵之應納稅額10倍以上30倍以下之罰鍰。

該局最近查獲一案例發現A君購買甲公司股票150萬股,每股成交價格15元,成交總價額為2,250萬元(目前證券交易稅率仍為千分之3),應繳證券交易稅67,500元,惟A君填寫證券交易稅繳款書時,將每股成交價格15元僅以面額10元列報並報繳證券交易稅45,000元;經該局深入查核買賣交易之收付股款資金流程並書面告知A君涉嫌短繳證券交易稅22,500元,經A君坦承高價低報致造成短徵情形,A君除應依法賠繳短徵之稅款22,500元外,並處以應代徵未代徵之應納稅額10倍罰鍰225,000元。

該局特別呼籲私人間買賣已依法簽證之股票者,如有前述未按實際成交價格代徵並報繳證券交易稅者,應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以免被查獲後除須賠繳稅款外還要遭受處罰。

賣未上市股票的投顧或公司違法的法條

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條 (有價證券之募集與發行)

有價證券之募集與發行,除政府債券或經財政部核定之其他有價證券外,非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不得為之;其處理準則由主管機關定之。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於依公司法之規定,發行新股而可不公開發行者,仍應依前項之規定辦理。第一項規定於出售所持有之公司股票、公司債券或其價款繳納憑證、表明其權利之證書或新股認購權利證書、新股權利證書,而對非特定人公開招募者,準用之。

上市、上櫃、興櫃、未上市,四種的股票差別在哪裡?

上市股票

指已經公開發行並於集中市場以開掛牌買賣的股票,公司申請上市須設立達五個會計年度,申請條件較上櫃股票嚴格。(至少五年以上)

上櫃股票

已公開發行但僅於櫃檯賣買中心買賣的股票,公司設立需達三個會計年度。(至少公司要成立三年以上)

興櫃股票

就是指已經申報上市的普通股股票,在還沒有上市前,依據櫃檯中心相關規定(核准上市限制),先採用議價方式買賣(自行和證券商議價或是委託經紀商和證券商議價),等到達到上市標準,即可上市。所以興櫃不一定會上櫃,要達到標準後才能上市。興櫃股票當然有股價,他跟上市櫃沒有太大的差異,因為他只是尚未達到上市標準,擁有的差異只是興櫃在發行時條件較寬鬆,比如說時間較長 9點~15點 最小交易股數1股...等等。

未上市股票

是和上市上櫃市場的一個相對性說法,也就是說,只要不是在上市或上櫃的股票,都可以稱之為「未上市股票」。這樣的公司,在台灣就有數萬家之多,而其良窳相差不可謂不大。像知名的奇美實業、長春化工等,都是獲利很高的公司;而上市上櫃市場上很熱門的廣達、華碩、錸德等,其實也都在市場出現過。當然不可否認的是,有些股票最後成為了壁紙──也就是說它根本沒有獲利,甚至倒閉,投資人手中的股票當然就變成「壁紙股」了。但整體而言,未上市股票的投資報酬率極高,因此,瞭解市場、慎選股票,才能在這個新興的投資市場上獲得理想的報酬。

在未上市股票中又分為兩種,一種是「已公開發行」,另一種是「未公開發行」。這兩者的區別是在於公司的資本額(股本)是否超過兩億元。依照國內的相關法令,凡公司資本額超過新台幣兩億元以上者,均需強制公開發行。公開發行的用意是讓規模較大的公司的股票,不會集中在少數人手中,因此資本額超過兩億以上的公司,是可以自由買賣股票的。但未公開發行的公司,就不能公開買賣股票,只能私下交易了。

投資未上市股票的叮嚀

高利潤亦伴隨著高風險,若所投資的公司經營不善,股票常變成了「壁紙」,再者若所託非人,受騙或買到假股票的機率也非常高。如果您有意介入此市場,需對所投資的產業有基本了解更應慎選仲介經理人。

不論您投資何種股票,獲利的法門只有三:

  1. 即時新聞,掌握時勢。
  2. 完全分析,適時應變。
  3. 勇敢出手,檢討不悔。

如何選擇具潛力的未上市股票?

由於資訊較不公開,因此投資人在介入之前,除應具備基本的選股知識外,更需詳加評估其產業前景及謹慎檢視其財務報表。

基本選股知識,約有下列幾點:

  1. 公司是否以規劃申請上市或上櫃,投資人可以其做為優先考量。
  2. 可留意公司股東的結構及經營團隊陣容。
  3. 基本上,股本小,且流通在外籌碼相對較少的個股,股價較具上漲的空間。

買未上市股票與其上市時間是否有很大的關係?

目前有許多投資人對於選股標準是以上市為考量依據,甚至有些投資人是在該公司申請上市遞件的剎那買進,而已【賭博】的方式來賺取被投資公司一旦上市案獲准的短線差價,事實上,這種行為並不值得鼓勵。

買賣股票係著眼被投資公司未來巨幅成長的潛能(已上市公司業績很難再出現爆發力),且其股價往往被低估(本益比較低)。

整體而言,購買此等股票,應以「閒置基金」為主,以中長期投資為宜。

參考資料

  1. 奇摩知識-我想了解未上市股票如何交易?
  2. 奇摩知識-上市, 上櫃, 興櫃, 未上市四種股票的差別在哪裡?
  3. 奇摩知識-買到未上市上貴的股票要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