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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興電子:公告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更正主旨) |
2016/6/13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1.股東會決議日:105/06/0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林萬興董事:林進寶董事:羅凱南董事:陳闕上鑫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以無損本公司之利益為限。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經本公司105年6月8日股東常會表決通過,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林萬興董事:陳闕上鑫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董事:林萬興重慶眾陽置業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台晶(寧波)電子有限公司 董事長暨法人董事代表人台晶(重慶)電子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董事:陳闕上鑫重慶眾陽置業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台晶(寧波)電子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暨總經理台晶(重慶)電子有限公司 董事長暨法人董事代表人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重慶眾陽置業有限公司:重慶市九龍波區鳳笙路22號台晶(寧波)電子有限公司: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黃山西路189號台晶(重慶)電子有限公司:重慶市九龍波區鳳笙路22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提供產品行銷服務。晶片、石英晶體、石英晶體震盪器等產品及其他相關電子元器之生產。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