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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來源 |
安集科技:公告本公司取得太陽能發電設備及工程案。 |
2016/6/14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彰化縣太陽能發電設備及工程。2.事實發生日:105/6/14~105/6/14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太陽能發電設備及工程累計交易總金額預計新台幣419,869仟元(含稅)。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開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為該公司之董事長。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工程進度分次簽約並依合約條件支付。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依據承包商提供之報價進行議價,並依核決權限及「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程序」經董事長或董事會通過後決定。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本次交易金額取得為營業使用設備,故無須取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供營運用。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1.董事會通過日期:於民國104年9月2日及民國105年6月14日董事會累計共通過預計新台幣599,813仟元(含稅)。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於民國104年9月2日及民國105年6月14日審計委員會累計共通過預計新台幣599,813仟元(含稅)。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6.其他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