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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華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 |
2016/8/3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8/03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5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5,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定為每股新台幣80 元~新台幣150 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之15%計375,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8.公開銷售股數:除保留員工認購外,其餘85%計2,125,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全數提撥供公司股票上櫃前作為委託證券承銷商進行公開承銷之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 28-1條規定,暨本公司民國104年12月10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擬授權董事長於實際發行時,配合上櫃前之公開承銷方式,依當時市場情況與證券承銷商共同協議或決定之。(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資金計畫之用途及其他相關事項,包括依主管機關指示或因客觀環境變更而需變更時,暨本案未盡事宜之處,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3)並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本次現金增資案經主管機關核准後,訂定增資基準日等發行新股相關事宜。<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