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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鐵: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票初次上市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提撥公開 |
2016/9/1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票初次上市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提撥公開承銷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9/01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3,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30,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11.50元,實際承銷價格將於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時,採用競價拍賣方式發現市場合理價格,並授權董事長依相關證券法令於實際訂價日時,依當時市場情況洽證券承銷商協調訂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本次發行股數之3,000,000股供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20,000,000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本公司105年3月18日股東臨時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提撥公開承銷。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視市場狀況訂定增資基準日及股款繳納期間、議定與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合約及其他相關事項。(2)本案所訂發行條件等相關內容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需修正變更時,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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