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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輝光電:代德國重要子公司LOFO High Tech Film GmbH公告法院裁定程序 |
2017/2/3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1.聲請或收到法院通知書日期:106/02/032.法院名稱、發文字號及發文日期:法院名稱: 德國loerrach地方法院發文字號: amtsgericht loerrach 8 in 228/16發文日期:德國時間2017年2月1日3.公司名稱及與公司關係:lofo high tech film gmbh,母子公司4.若為母公司或子公司,其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100%持股轉投資5.聲請人或重整人:lofo high tech film gmbh6.聲請或通知內容:(1)正式破產程序於德國時間2017年2月1日上午8時開始。 破產原因:無清償能力及過度負債。(2)指定破產管理人。(3)債權人需於德國時間2017年2月24日前申報債權。(4)德國時間2017年3月24日於德國地方法院召開債權人會議。7.負債總額:換算新臺幣553,467仟元。(lofo 105年第二季會計師核閱數字)8.處理過程:(1)lofo high tech film gmbh於105年第二季會計師核閱總資產換算新臺幣345,903仟元。(2)本公司於105/11/09董事會決議,不再對lofo high tech film gmbh提供資金挹注。(3)德國時間2016/11/24由lofo high tech film gmbh依『德國破產法』第18條規定「有變為無清償能力之危險」,向德國法院提出聲請破產保護程序;經德國法院於當日收件分案辦理,並於當日裁定指派臨時破產管理人,於德國法院決定是否為破產裁定之評估期間,由該臨時破產管理人代行lofo high tech film gmbh管理階層之職權,本公司自此對於lofo high tech film gmbh已無實質控制力,不再參與該公司之經營決策及日常營運事務。(已於2016/11/24當日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會後並發布重大訊息)9.其他應敘明事項:為提高本公司對lofo high tech film gmbh債權之受償比例,本公司將於旨揭德國法院裁定所載之申報破產債權期限內(即德國時間2017年2月24日),向破產管理人申報破產債權,並參與德國法院指定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定於德國時間2017年3月24日舉辦),以維護本公司權益。<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