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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勝光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2017/2/16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1.事實發生日:106/02/162.發生緣由:依公司法及證交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106年2月16日董事會決議辦理3.因應措施: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2/16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13 開會時間:10時00分(24小時制)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09時30分(24小時制)三、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三路8號(本公司一樓會議室)四、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五年度營業報告。2.本公司一○五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3.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4.本公司資產減損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一○五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辦理私募普通股案。(四)、臨時動議。五、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15六、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134.其他應敘明事項:(1)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6年04月14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104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85號7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6年04月1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6年3月20日起至民國106年3月31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6年3月31日17時前送(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聯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室(地址: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三路8號)。(3)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5419977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4)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聯絡處(地址: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三路8號),電話:(04)24657899,並副知證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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