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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盛傳媒: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度股東常會事宜 |
2017/3/31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1.事實發生日:106/03/312.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3月31日董事會決議辦理(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3/3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6/07(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59號12樓(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105年度營業報告 (二)105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三)105年度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四)訂定及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五)訂定及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六)訂定及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105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二)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三)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四)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五)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六)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七)改選董事案 (八)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4/0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6/07(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二、受理提案期間:106年4月5日起至106年4月14日止,凡有意提案股東 請於106年4月14日下午五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 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 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 三、受理處所:鑫盛傳媒製作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59號12樓。 四、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受理股東提案規定: (一)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均不 列入議案。 (二)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 1.該議案非股東會可決議 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時, 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所提議案於受理期間外提出者。(8)特此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