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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尖端:公告增訂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股東常會事宜 |
2017/5/12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5/12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7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21號(活動中心)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五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五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累計虧損已達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4)修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報告。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承認案。 (2)本公司一○五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 (1)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四、選舉事項: (1)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六、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2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27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股東提案權: 本公司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定於106年04月21日起至106年05月02日 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提 案手續,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 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件送達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受理提案處所: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25號12樓二、股東提名權:(1)、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以及本公 司董事會,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2)、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3名。股東或本公司董事會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 額或所提名獨立董事人選不符法定資格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3)、受理提名處所: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25號12樓, 受理股東之提名期間:106年04月21日至106年05月02日止。<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