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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合再生:更正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6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公告 |
2017/5/18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1.事實發生日:106/05/182.發生緣由:公司董事會決議106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3.因應措施:一、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8(三)下午二時二、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22號(南科管理局一樓)三、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5年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審查105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二)承認事項1.105年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05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一1.修訂「公司章程」案。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四)選舉事項選舉本公司第四屆董事及監察人案。(五)討論事項二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六)臨時動議四、停止過戶日期:民國106年4月30日至106年6月28日。五、其餘未盡事宜,擬授權委由董事長全權處理。六、受理股東提案:1.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2.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含標點符號),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 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3.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議案: (1)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 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4.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茲訂定民國106年4月27日起至106年5月7日止為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受理處所為惠合再生醫學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二路9號3樓)(郵寄者以郵戳為憑)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