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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太和:公司告本公司2017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
2017/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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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東會決議日:106/06/13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luck palace enterprise co., ltd.代表人郭靖凱/董事(2)郭靖婷/法人董事beauty way enterprise int’l ltd.代表人(3)張志成/董事(4)劉麗琳/獨立董事(5)徐惠松/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21,775,021權,表決結果:贊成權數:17,242,718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為5,200權),佔出席股東表決權數79.18%。反對權數:0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為0權),佔出席股東表決權數0%無效權數:0權,佔出席股東表決權數0%。棄權/未投票權數:4,532,303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為0權),佔出席股東表決權數20.81%。本案依照原案表決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1)郭靖婷/法人董事beauty way enterprise int’lltd.代表人(2)張志成/董事(3)劉麗琳/獨立董事(4)徐惠松/獨立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1)郭靖婷/上海自在塑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即顏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監察人、上海麗高實業有限公司監察人(2)張志成/上海新磐塑化科技有限公司監察人(3)劉麗琳/易而美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4)徐惠松/上海安法診所有限公司院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自在塑化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閔行區春申路2328弄上海即顏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上海市浦東新區萬和路36號106室上海麗高實業有限公司/上海市閔行區春申路2328號3幢107室上海新磐塑化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閔行區春申路2328號1幢101室易而美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張楊路707號生命人壽大廈22層2220室上海安法診所有限公司/上海市長寧區婁山關路533號8樓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上海自在塑化科技有限公司/生產模具、化妝品容器盒、塑膠包材及銷售自產產品上海即顏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計算器技術開發及文化用品銷售上海麗高實業有限公司/化妝品批發業上海新磐塑化科技有限公司/塑膠盒等塑膠製品及其模具批發易而美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醫療服務上海安法診所有限公司/醫療服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