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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泰福:經主管機關通知代子公司台灣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說明106年7月2 |
2017/7/27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經主管機關通知代子公司台灣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說明106年7月27日工商時報b4版媒體報導。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106年7月27日報導2.報導日期:106/07/273.報導內容: 標題:泰福8/17上市承銷價暫定100.1元 內文:工商時報載「tx01已於2016年10月進入美國fda人體第三期臨床試驗,預計 2017年底前完成該鄰床試驗,明年將送藥證申請,若依fda新藥審查時程約 10~12個月推估,有機會在2019年取得藥證」等文。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針對媒體報導有關本公司tx01產品明年將送藥證 申請及預計時程說明如下: (1)研發藥物名稱或代號:重組蛋白生物相似藥tx01 (neupogen biosimilar)。 (2)用途:癌症化學療法所引起之嗜中性白血球減少症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人體第三期臨床試驗及生物相似藥產品上巿查驗登 記審查。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 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 美國 fda同意進行人體第三期臨床試驗 ,目前臨床試驗進行中。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約計為美金1,800萬元。 (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本公司預計於2017年年底前完成人體第三期臨床試驗 ,視未來解盲結果,再進行下一階段審查申請。依據美國fda一般生物相似藥藥 證審查時程,預估需時10~12個月,然依各產品特性及送件資料內容不同,其審 查時程亦會所有差異。6.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及藥物研發進度等相關事宜,請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 觀測站揭露之資訊為準。7.其他應敘明事項:藥物開發具有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需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審核、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之特性,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