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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寶國際: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
201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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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6/0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吳政賢董事 (2)許明現董事兼執行長 (3)劉奇林董事兼財務主管 (4)張國榮董事 (5)蔡益發總經理 (6)蔡肇倩總經理 (7)李柱雄副總經理 (8)李慧芬協理 (9)林昆縉協理(會計主管)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吳政賢董事/高盛材料(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印尼南寶樹脂有限公司監察人 (2)許明現董事兼執行長/高盛材料(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王子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佛山南寶高盛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監察人 (3)劉奇林董事兼財務主管/noroo-nanpao paints & coatings (vietnam)監察人 統新光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福富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張國榮董事/高盛材料(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5)蔡益發總經理/源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noroo-nanpao paints & coatings (vietnam)董事 (6)蔡肇倩總經理/南寶先進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印尼南寶樹脂有限公司監察人 (7)李柱雄副總經理/博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子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8)李慧芬協理/王子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統新光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9)林昆縉協理(會計主管)/王子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群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因吳政賢董事、許明現董事、劉奇林董事、張國榮董事及林昆縉協理與本案 有利害關係依法迴避,前列董事未參與表決,經代理主席徵詢其他出席董事 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許明現董事兼執行長。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佛山南寶高盛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監察人。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廣東省佛山市三水區樂平鎮科勒大道12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接著劑之生產及買賣。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