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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光以戰逼和為何踢到鐵板? |
2018/7/4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 聯電在大陸控告美光專利侵權案,判決結果昨(3)日出爐,聯電獲判勝訴,美光必須將部分產品停止銷售、製造及進口。業界人士認為,美光意圖阻撓聯電、福建晉華在記憶體領域上的合作案,卻輕忽聯電在專利布局上已經有相當實力,所以才會在大陸踢到鐵板。
美光於去年底在美國對聯電掀起訴訟戰,聯電也不甘示弱在大陸對美光展開反擊。大陸法院昨日判決結果指出,美光確實侵害聯電營業秘密。業界人士指出,聯電早在dram上有自主研發能力,且專利布局時間相當長遠,無須仰賴其他家公司就能自主生產。
事實上,美光與聯電的dram記憶胞架構明顯不同,美光主要採用直行式主動區(activearea,aa)設計,聯電則選擇交錯式aa設計,其中dram的記憶胞為技術關鍵核心,核心不同,也就代表研發技術不同。
再加上聯電早年就有dram生產能力,且擁有相當多專利,未來dram世代再度向上提升後,將會進入到mram的新藍海市場,因此聯電現在可望藉由舊有dram技術,將台灣記憶體領域向下扎根、向上生長。
業界人士認為,美光先前在美國對聯電、福建晉華控告侵害dram專利權,但從目前大陸判決結果顯示,聯電擁有邏輯及記憶體晶片的研發能力,美光可能是有意阻撓聯電和晉華合作,因為聯電有自主研發能力,擔心對其有重大影響,所以美光才會從台灣及美國一路提告,同時透過媒體試圖中傷聯電。
業界人士推測,美光對聯電及晉華提告,最終目標應是希望晉華未來能夠與美光在dram市場上攜手合作,也就是循華亞科模式,讓美光在大陸dram市場能夠獲取更大利益。
業內人說,美光本次對聯電的訴訟忽略的是聯電在晶圓代工領域已經有30多年的歷史,不論在邏輯、射頻(rf)及記憶體等專利佈局,因此美光這次嚴重輕忽聯電的技術布局實力,才會在中國大陸侵權案敗訴。<摘錄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