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壹、本公司於九十九年六月廿五日召開之第八屆第廿六次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及九十九年十月廿六日第八屆第 廿八次董事會通過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新台幣(以下同)一五一、八七五、五三○元整及配股除權暨增資基準日 ,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九年十月八日金管證發字第○九九○○五四八八三號函暨經濟部九十九年十 一月十八日經授商字第09901256280號函核備申報生效核准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新竹振道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業。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六○○、○○○、○○○元整,分為六千萬股;實收 資本額為新台幣五○七、九四四、九○○元整,分為五○、七九四、四九○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中華路3段126號2樓之1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六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 1.增資資金來源:自九十八年度盈餘中分派股東股票股利一五一、八七五、五三○元(每股配發股票股利2.99元)。 2.發行股數:一五、一八七、五五三股。 3.每股面額:壹拾元。 4.發行總金額:一五一、八七五、五三○元。 5.發行價格:不適用。 6.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7.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配發二九九股。分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部分,改以現金分配,其股份授權董 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8.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 八、本次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本公司本次盈餘轉增資後,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一○億元整,實收資本額為六五九 、八二○、四三○元整,計發行普通股六五、九八二、○四三股。 參、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