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1/06/17 2.參與合併公司名稱:佳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銓訊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3.參與合併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佳能企業(股)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辦公室自動化產品 及資訊產品。 銓訊科技(股)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照相器材及電子零 組件製造及銷售。 4.合併之目的:本公司為響應政府鼓勵企業合併經營之政 策,並為整合整體資源,以提升經營效率,且藉由上下 游垂直整合及客戶關係互補,以利未來營運成長,擬採 吸收合併方式。 5.合併換股比率及其計算依據:合併後,本公司為存續公 司,銓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目前二家董事 會通過的換股比率以雙方九十一年度配股配息前,銓訊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每1.15股換本公司普通股 股票1股之比例。以上之換股比率,乃經合併雙方董事會 綜合考量二家公司獲利能力、每股淨值及每股市價及發 放股利能力後,再將雙方公司經營現況如技術、客戶、 業務、財務、人力及未來發展潛力等考量,並參考專家 意見後,共同議定之換股比例,但此換股比例仍需交由 股東會討論。 6.預計合併基準日:合併增資資基準日暫定為九十二年一 月一日。 7.預計合併股東會日期:目前二家股東臨時會日期暫定為 九十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8.公司法第三一七條之一所定合併契約應記載事項: (1)本公司與詮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後,本公司為存 續公司。 (2)合併後應發行新股77,786,486股予消滅公司之股東,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777,864,860元。 (3)所換發,不滿一股之畸零股,以本公司股票面額按比 例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以面額承購。 9.預計合併效益:預計合併後藉由整合二家公司的資源, 使本公司跨入數位相機領域,使市佔率大幅提昇及提昇 獲利能力。本公司與銓訊公司合併後,銓訊公司可以透 過佳能公司所擁有之相機零組件生產製造能力而進一步 降低成本而使獲利更加提昇。 10.被合併未上市(櫃)公司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 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主要會計科目金額:不 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消滅公司所有之權利義務均由存續 公司概括承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