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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亨精密:代取得人雄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 項規定 |
2019/3/7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代取得人雄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 項規定辦理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8/03/072.公司名稱:長亨精密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代取得人雄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 (1)被取得股份公司: 1)公司名稱:長亨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2)已發行股份總額:33,925,045股。 (2)取得人資料: 1)公司名稱:雄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初次取得,不適用。 3)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不適用。 4)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3,452,702股。 5)本次公告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0.18%。 (3)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本次申報前最近六個月內,於107年9月8日起至 108年3月7日止,經由集中市場交易方式,取得571,001股,累計取得本公司股權達 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之標準。 (4)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不適用。 (5)取得股份之目的:長期投資。 (6)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尚未有預期取得股份之數額與方式。 (7)資金來源明細:自有資金及貸款。 (8)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