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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雷退還東森12億股款 被查扣 |
2007/12/4 |
聯合理財網 |
台北地檢署掌握情資,知悉東森集團因為財務困窘,要求美商凱雷集團退還東森總裁王令麟投資瑞利公司的股款5,558萬美元,北檢上個月26日搶先向法官聲請扣押獲准,昨(3)日上午順利從中扣得新台幣12億1,229萬餘元,創下司法審判中查扣不法所得的最高金額,也是全國首例。 專責力霸東森案的公訴檢察官黃士元日前從經濟部投審會得知,王令麟在95年4月間與凱雷集團(carlyle group)簽訂「東森媒體股權買賣合約」中,約定將出售東森媒體股票所得股款中的7,500萬美元轉投資凱雷所屬的瑞利公司(ripley cable holdings 2 l.p.),在今年1月間力霸案爆發,王便表態急需資金,要求凱雷退還1,940萬美元。 由於王令麟在6月中遭收押,財務吃緊的東森集團再度向凱雷表達要退股取回資金,凱雷便向投審會申請修改東森媒體於境外股權架構,預定退還剩餘股款5,558萬餘美元,到王令麟指定的中信銀敦南分行的東森得易購、美瀚投資與東森國際三家公司帳戶。 北檢上個月20日攔截退股情資,分析卷證後,認為其中12億1,229萬餘元是王令麟詐欺與背信的犯罪所得,擔心退款後會遭東森集團提領流用,隨即向法院聲請扣押犯罪所得。 台北地院詳閱理由書及卷證資料,也認為其中12億1,229萬餘元是王令麟為了與凱雷簽訂股權買賣契約,而背信使亞太固網低價出售cable modem業務造成的損失,屬王令麟的犯罪所得,應予以扣押,並由中信銀暫時保管。 北檢檢察長王添盛表示,往後也將積極追查犯罪者有無洗錢與隱匿犯罪所得,並依法盡速扣押或暫時凍結其移轉,並把扣押的財產發還給被害人或是歸入國庫,希望可以有效阻止金融經濟罪犯享受不法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