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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櫃企業:擬與100%股權子公司裕銘投資、瑞光投資、宏圖投資、峻業投資進 |
2019/3/25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擬與100%股權子公司裕銘投資、瑞光投資、宏圖投資、峻業投資進行簡易合併案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生日:108/3/25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裕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瑞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宏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峻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裕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瑞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宏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峻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四家被合併公司為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100%之子公司,本公司為進行資源整合,乃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規定進行簡易合併,對股東權益並無影響。7.併購目的:簡化投資架構。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節省四家子公司的維持成本(登記成本、稅務申報成本等等)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合併後對公司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並無不利影響。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四家被合併公司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故擬依據企業併購法第19條之簡易合併辦理,本合併案並未發行新股及支付現金作為合併對價,本公司為存續公司,裕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瑞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宏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峻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11.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12.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不適用13.會計師或律師姓名:不適用14.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5.預定完成日程:暫定股份轉換基準日為民國108年7月1日,惟得視本案進度狀況,授權董事長變更股份轉換基準日。16.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自合併基準日起,本公司概括承受裕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瑞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宏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峻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帳列之所有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止仍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17.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一)公司名稱: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提供視聽伴唱設備及餐飲服務。(二)公司名稱: 裕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瑞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宏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峻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一般投資業。18.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9.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2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21.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22.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