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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景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2019/3/28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1.事實發生日:108/03/28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8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26三、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716號b2(l棟b2服務中心)四、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7年度營業報告。(2)107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3)107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107年度盈餘分配案。(三)、選舉事項:(1)全面改選本公司第八屆董事案。(四)、討論事項:(1)本公司107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3)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4)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5)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五)、臨時動議:無。四、停止過戶期間:108/04/28~108/06/26。五、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三席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受理期間自108年4月22日起至108年5月2日止(上午9時至下午5時前)。受理提案處所: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86號8樓之1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室六、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之討論。股東應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件送達),受理期間自108年4月22日起至108年5月2日止(上午9時至下午5時前)。受理提案處所: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86號8樓之1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室若有股東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七、本次董事選舉應選名額:董事7名(含獨立董事3名)。八、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718-6425),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