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日期 |
消息來源 |
漢台科技: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之討論事項內容 |
2019/4/29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1.事實發生日:108/04/292.發生緣由:原3/22公告董事會召開股東會公告討論事項內容中,發現贅詞。3.因應措施:將贅詞予以刪除後,重新公告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8年3月22日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08年6月14日(星期五)上午9時整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二段142巷19號,本公司四樓員工餐廳。
四、會議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o七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o七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o七年度董事監察人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情形。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民國一o七年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案。
2.承認民國一o七年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4.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四)臨時動議
五、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8/4/16~108/06/14
六、受理本次股東常會之股東提案期間及處所:
(一)期間:108年04月02日起至108年04月17日止。
(二)截止時間:108年4月17日下午五時前。
(三)處所:漢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二段142巷19號)
七、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洽詢(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06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06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326-8818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