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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來源 |
| 健保住院 理賠恐打折 |
2019/6/10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 保險觀念日益普及,很多民眾趁年輕時投保住院醫療險,以分擔未來醫療風險。
金管會提醒民眾,投保住院醫療保險前,除應審慎評估自身需求及經濟能力,也要注意所投保商品屬何種類型,疾病名詞定義、醫院住院的等待期間、給付上限及除外責任等重要事項,並據實回答保險公司書面詢問,以免投保後才發現不符合自身需求或衍生其他爭議。
住院醫療保險分為實支實付型或日額型,實支實付保單主要支付健保不給付的自費部分,如病房升等的差額、醫療必要的自費材料費及藥品費等;而日額型則按被保險人實際住院日數,依保單條款約定給付定額保險金。
此外,民眾也應注意是否以全民健保身分就醫,或是就診醫院是否為全民健保特約醫療院所,以免醫療費用的理賠金額可能被打折扣。
根據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實支實付型)第8條規定,被保險人不以全民健康保險的保險對象身分住院診療;或前往不具有全民健康保險醫院住院診療者,致各項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保險公司依被保險人實際支付各項費用(不得低於65%)來給付,但是仍以前述各項保險金條款約定限額為限。
全球人壽也提醒民眾,根據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實支實付型第9條、日額型條款第6條)規定,若被保險人於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因同一疾病或傷害,或因此引起併發症,於出院後14日內於同一醫院再次住院時,視為一次住院辦理,住院期間各種保險金給付合併計算。<摘錄經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