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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華生技:澄清工商時報108年7月9日B04版相關報導及補充公告C08001 授權合 |
2019/7/9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澄清工商時報108年7月9日b04版相關報導及補充公告c08001 授權合約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04版2.報導日期:108/07/093.報導內容:新聞標題:因華高血壓藥授權陸廠 q3入帳節錄應澄清之報導內容:(1)由於該新藥僅需執行生體相等性(be)等相關人體試驗後即可申請大陸、美國國家藥 證,法人預估該新藥三~五年內應有機會取證上市。(2)依當初東生華與因華協議,東生華將擁有台灣和大陸的權利,因華可分潤一成的利益 ;而除台灣和大陸的權利則歸因華所有,但東生華則享有此些區域二成的利益。…… 今年因華拿下c08001台灣和大陸權利,並重新修改協議下,未來東生華將可分潤二成 的利益,亦即此新藥授權案,東生華可享有二成的利益。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上述節錄報導內容,本公司澄清說明如下:(1)新藥執行相關人體試驗後即可申請大陸、美國國家藥證,大陸、美國國家藥證審核應 依據當地機關核准為準,本公司所有研發進度相關資訊均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為準。(2)今年2月因華與東生華協議針對現有開發的商業條件取得c08001台灣和大陸權利,並 重新修改協議下,未來東生華可依增補協議內容取得授權金,依據本公司與東生華 2011年所簽訂之海外授權主合約協議對於交易條件負有保密之義務,故2019年增補合 約因華對外授權後分潤予東生華之交易條件需負保密之義務。關於媒體報導之分潤內 容為媒體之臆測,實際分潤金額需依公開資訊觀測站的公告訊息為主。6.因應措施:除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訊息外,其餘媒體之報導、轉載、臆測,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相關法令辦理主動公告。<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