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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國際:代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 準則」第22條 |
2019/9/11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代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 準則」第22條第1項第2、3款之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8/09/11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公告。一,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台一國際海外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tai-i wire & cable(samoa)limited,均為本公司持股百分之百境外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05,34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78,47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 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8,47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周轉二,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三,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四,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140,691五,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35,301六,計息方式:年利率0%七,還款之條件:3年內視資金及營運狀況償還八,還款之日期:3年內九,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1,825十,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之比率:29.10%十一,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