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書及 減資換股基準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9/20 2.減資基準日:108/09/23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於民國108年9月2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計減少資本新台幣 107,888,660元,銷除股份10,788,866股一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民國108年9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30927號函申報生效。 二.為辦理前項減資變更登記需要,擬訂減資基準日為108年9月23日。 三.另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 準則」第二十七條,訂定換股作業計劃書如下: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71,925,774股(其中 含私募股數為4,500,000股),均為普通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 719,257,740元。 (二)本次減資新台幣107,888,66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0,788,866股(其中含私募 股數為675,000股)用以改善財務結構;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 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 (三)減資比例:15.00% (四)減資後換發之普通股股份總數及總金額:減資後之普通股總股數:61,136,908股 (其中含私募股數為3,825,000股)。每股金額:10元。減資後之普通股實收資本總額: 611,369,080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 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850股(即每仟股減少150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 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歸併成一股之登記,放棄歸併或歸併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依股票最後 交易日證券商營業處所議價之成交價加權平均值,計算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 (元以下四捨五入),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六)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 (七)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基準日:108年9月23日。 (2)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8年11月13日。 (3)舊股票停止市場交易期間:108年11月14日至108年11月21日。 (4)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8年11月16日。因最後過戶日108年11月16日適逢星期 例假日,故請於民國108年11月15日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 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8年11月1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5)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8年11月17日至108年11月21日。 (6)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8年11月21日。 (7)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與舊股票終止櫃檯買賣日:108年11月22日。 (8)前項作業日程若因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變動或核准日期調整或客觀環境影響致相關 作業日期需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八)本次換發股票之程序及手續:由於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係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 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所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 處所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股票換發作業。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股票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2)舊股票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影本、換發股 票申請書及無實體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3)舊股票買進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證券 交易稅單)、集保存摺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辦 理過戶手續,再予以換發。並依前款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4)原已存放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逕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 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股東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4)換發地點: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366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 b1,電話:(02)2586-5859。) (九)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十)本計畫將於經濟部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後,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核備後辦理之。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8/11/21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108/11/22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辦理減資之相關事宜若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予變更 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處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