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穎崴科技:本公司接獲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庭聲請裁定停止暨訴之追加與變更 |
2020/12/24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本公司接獲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庭聲請裁定停止暨訴之追加與變更狀(補充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原告:旺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本公司、負責人王嘉煌先生及李o哲等8人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庭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9年度勞專調字第46號4.事實發生日:109/12/22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1)原告旺矽公司原於108年9月間具狀對本公司、負責人王嘉煌先生及員工李o哲等4人提起營業秘密之民事訴訟,連帶求償新臺幣5,327萬元,及自起訴狀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2)本公司於109年12月22日接獲原告旺矽公司所提出之「聲請裁定停止暨訴之追加與變更狀」,旺矽公司擬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庭(下稱:新竹地院)就前項事件,對於本公司、負責人王嘉煌先生及員工七人連帶追加請求1億元之損害賠償,合計新臺幣1億5,891萬元。(3)旺矽公司提出前項追加起訴之同時,復以本件涉及犯罪嫌疑,短時間應難以審結,聲請新竹地院先行裁定停止本件民事訴訟,待該刑事案件審理至相當之程序後再行審理本件民事訴訟。6.處理過程:已委請律師處理,維護本公司權益。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均正常營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公司將會就上開訴訟積極回應以維護公司之權益。9.其他應敘明事項:補充發生原委(3)之說明。<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