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99年現金增資新股發放暨興櫃買賣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9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新台幣18,420,000元,發行普通股1,84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11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6032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民國100年2月15 日府產業商字第100806773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於後: (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19,15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191,580,000元。 (二)本次發行新股:普通股1,84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18,420,000元。 (三)增資後總股數:普通股2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210,000,000元。 (四)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五)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六)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 :02-25048125。 三、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00年2月25日(星期五)起開始發放,並於同日起上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後: (一)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於股票興櫃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 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 (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增資新股 發放通知書」,請股東憑「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及「671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並蓋妥原留印鑑及提供股東本 人之集保帳號,親自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 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