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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太和: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 條第一項第 |
2022/7/21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 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補正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07/1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天津紅日健達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持有股權72%之轉投資事業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91,21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89,31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49,85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39,16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89,31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應營運所需向金融機申請借款(融資)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提供美元500萬元定存
(2)價值(仟元):149,85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73,69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3,21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清償所有銀行貸款或合約終止
(2)日期:
背書保證公司之授信合約到期日或清償銀行貸款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88,28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29,16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33.9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5.7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原背書保證金額為美金300萬元(約新台幣89,310仟元),
與銀行之合約至111年8月即將到期。
2.本公司於111年7月1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將為子公司天津
紅日健達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美金500萬元(約新台幣
149,850仟元)背書保證之額度,用於跟銀行簽訂新合約。
3.於111年8月銀行合約到期後,原背書保證美金300萬元即
可解除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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