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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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來源 |
依據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93年4月13日董事 |
2004/4/14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1.事實發生日:93/04/13 2.發生緣由:召開九十三年度股東常會之 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股東會會議內容: (一)報告事項: 1.報告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承認九十二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 3.承認九十二年盈餘分派案(不予分配) (三)追認事項: 1.因業務擴充增加銀行往來額度暨部份額度變更背書保證人 (四)討論事項: 1.討論本公司與誠新加油站合併案 2.討論合併發行新股案 3.討論修訂本公司部份章程案 (五)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六)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九十 三年五月二日起至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止 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 未辦理過戶者,請於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一 日下午四時前,駕臨或掛號郵寄台北市和 平東路一段一四七號五樓﹃寶來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 件者以郵戳為憑。 (七)開會通知書於開會前三十日另行寄送 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通知書之股東,請 說明股東戶號、戶名名逕向上開股務代理 機構查詢以便補發。 (八)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情事,徵求 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五日前依規定將 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本公司 地址:台北縣新店市中興路三段一三一號 三樓 (九)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 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其股 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 本公司對持股未滿一千股股東不另寄送開 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份證及原留印鑑 逕向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 辦開會事宜。 (十)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