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虹冠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一百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壹、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888,000股,面額10元,共計58,880,000元,業 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73437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虹冠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i501010 產品設計業 研究.開發.生產.製造及銷售下列產品: 1. 功率積體電路(power ic) 2. 電源模組(power module) 3. 場效電晶體(mosfet) 4. 快速回復二極體(fast recovery diodes) 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定股份總額玖億元,分為玖仟萬股,每股面額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358,400,00 0元分為35,84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園區二路11號5樓。 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8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定章程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87年12月17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99年8月26日。 七、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88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法令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589,000 股供員工認購外,其餘計5,299,000股依證 券交易法第28 條之一及相關申請初次上市承銷新制度規定,由原股東放棄認購以供全數提撥公開承銷,不受公司 法第267 條之限制。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 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3.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之普通股相同。 八、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17,280,000元,分為41,728,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本次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 十一、股款代收機構: 1.員工認股:安泰商業銀行信義分行。 2.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華南商業銀行總行營業部。 十二、對外公開銷售受理時間: 1.詢價圈購期間:100年3月8日至100年3月11日。 2.公開申購期間:100年3月9日至100年3月11日。 十三、繳款期間: 1.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0年3月14日至100年3月15日。 2.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0年3月15日至100年3月16日。 3.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0年3月14日。 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0年3月17日。 十四、主辦承銷商: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 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wse.com.tw)查詢。 十六、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掛牌並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 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未提供集保帳戶者,請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一樓,電話:02-27478266)。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 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屆時將另行公告。 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 「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肆、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