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5/3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新市區環東路一段31巷10號1樓(本公司)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訂定案。 (4)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定案。 (5)本公司辦理私募普通股案執行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承認案。 (2)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虧損撥補表承認案。 (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章程修訂案。 (2)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0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5/3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 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 ,均不列入議案。』『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 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一)受理股東之提案處所:台南市新市區環東路一段31巷10號1樓。 (二)受理股東之提案期間:一○○年三月二十九日起至一○○年四月七日止。 (三)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一○○年四月七日下午五點前送達<郵寄者請於 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件寄送>。 (四)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