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召開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0/06/30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5/02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30 公告內容: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0年6月30日下午2時整。 二、開會地點:台中市工業區33路23號(本公司地下一樓會議室)。 三、會議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1、99年度營業狀況。 2、監察人查核99年度決算表冊。 3、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二)承認事項: 1、99年度營業報告及財務報表(含合併報表)。 2、99年度盈餘分配表。 ●已公告盈虧撥補 ○尚未公告盈虧撥補(開會前至少四十日補行公告) 原因說明: *預擬現金股利:1.000元/股 普通股現金股利總額:61346925元 *預擬配股(總額): 盈餘-0股,每股配發股利0.00000000元 資本公積-0股,每股配發股利0.00000000元 *特別股股利:0.0000元/股,可參與配發普通股0.00股 *另擬現金增資0元0股,認購率0.00% *員工現金紅利:715,831元,員工股票紅利:0股 員工紅利對股東權益之影響:考慮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 之設算每股盈餘為0.65元 *董監事酬勞(元):357,915元 *其他:無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案。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四) 臨時動議 四、受理股東提案: 1、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 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內容超過300字者,均不列入議 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0年4月29日起至 100年5月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 於100年5月9日下午5時前﹝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 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 受理提案處所: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中市工業區 33路23號,電話:04-23591880﹞。 3、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 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五、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100年5月2日起至100年6月3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因100年5月1日適逢例假日,現 場過戶務請於100年4月29日下午5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 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辦理過戶。掛號 郵寄者以100年5月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者,請 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法人信託作業客服部(原代理部) (電話:(02)21811911)查詢。 七、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