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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下令清理國華產險 |
2005/11/19 |
龍平安產 |
國華產險財務惡化,在金管會多次要求改善未成後,金管會週五下令 清理國華產險,並自即日起勒令停業,由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簡稱保 發中心)擔任清理人,創下國內產險業首例。金管會發言人林忠正強 調,保戶權益不受影響,且國華產險董監事需付無限責任,目前都已 遭限制出境及財產移轉。 金管會表示,國華產險業務、財務狀況顯著惡化,流動性也無法履行 契約責任,目前國華產險現金只剩下一一○○多萬元,但公司每月薪 資支出為一四○○多萬加上其餘支出約一億元,因此,在評估無法自 救的情況下,決議依《保險法》第一四九條第三項規定,要求勒令停 業,並派員清理,由保發中心擔任清理人,組成清理小組,並在週五 下午進駐清理。 根據金管會資料,國華產險有效保單數包括強制汽車責任險六八萬件 、任意車險十三萬件、火險二.九萬件(包含地震險一.九萬件)、 水險六.八萬件、意外險五.五萬件,及傷害險六.九萬件等,其中 ,強制汽車責任險佔公司業務約量約六六%。 保發中心董事長周國端表示,將委託國內前五大財務顧問公司,評估 保單移轉的可能性,及國華產險全部或部分營業、資產或負債的公開 標售;至於員工權益部分,保發中心將進駐各分支機構,向員工說明 權益及處理方式,目前國華產險員工人員約四百多位。 金管會表示,國華產險所承保的強制汽車責任險、住宅地震險等,保 戶權益都不受影響,且保險安定基金會一○○%全額墊付,不得解約。 至於其他險種如火險、水險、信用保險、任意汽車險等,對於已發生 事故的契約,採九○%墊付,並以三百萬元為上限;至於尚未發生保 險事故的契約,保戶則可選擇解約,並請求保險安定基金墊付四○% 保費,但最高不超過三萬元。 產險公會理事長、保險安定基金董事長石燦明說,目前保險安定基金 累積餘額有二六億七六○○萬元,足以支付國華產險的賠償限額墊付 ,至目前仍無法粗估要墊付多少金額。 林忠正表示,根據《保險法》第一五三條規定,保險公司違反保險法 令經營業務 導致資產不足清償時,包括董事長、董監事、總經理及 負決策的經理,均需負無限清償責任,因此,目前包括國華產險的董 監事均已遭限制出境及財產轉移,債權人將可清理董監事財產。 【摘錄財訊1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