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公司盈餘轉增資新股暨現金股利掛牌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一百年五月十八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發行新股案,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新臺幣98,826,523元 ,依民國九十九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每股淨值新臺幣32.84元計算,計發行新股3,009,333股,計算不足 一股之員工股票紅利以現金發放;及自民國99年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股利新臺幣45,777,930元,以面額新臺 幣10元計算,計發行新股4,577,793股;合計擬發行新股7,587,126股。發行之新股均為普通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 元。 另決議通過配發股東現金紅利新臺幣366,223,464元及員工現金紅利新臺幣32,942,174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委 員會中華民國100年6月3日金管證一字第1000025912號函及中華民國100年7月21日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園商字第100 0020773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將股票發放相關事項公告如后: 1、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47,020,53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70,205,330元。 2、本次增資股票:普通股7,587,12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75,871,260元。 3、增資後發行股份:普通股54,607,659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546,076,590元。 4、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5、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採無實體發行。 6、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 88。) 三、本次增資之普通股股票及現金股利訂於民國一百年八月五日(星期五)起發放並於同日上興櫃買賣,茲將領取方 式說明如後: 1、採帳簿劃撥方式領取新股之股東,本次增資股票於發放日當日直接撥入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請逕洽該證券 商登入存摺,免再辦理任何手續。 2、未提供增資股票劃撥集保帳號之股東,請股東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 之「增資股票領取單」及「671:登錄專戶/特定保管股東帳戶存券轉帳申請書」蓋妥原留印鑑併同「券商存摺影本 乙份」親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未曾繳交印鑑卡及身分證影本之股東 ,請攜帶股東本人及代領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及印鑑提出申請,俟相關申請文件審核無誤後,即可將增資新股劃撥至 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