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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全保 擬延至明年底 |
2009/5/25 |
經濟日報 |
中央存保公司日前已將存款全額保障延長方案提報金管會,重點 包括存款全額保障延長一年至明年底,同時應對不動產授信金額 高、關係人放款增加等高風險銀行加強金檢,金管會已將全案轉 洽中央銀行和財政部意見。 相關人士透露,存保除建議延長全額保障一年,也規劃未來存款 如恢復到限額保障時,將提高存款保額,例如從原本的150萬元提 高到300萬元,且不同存款性質將採差異保額,外幣存款也不排除 納入保障。 行政院去年10月宣布存款全額保障措施,原本實施到今年底。財 金官員昨(24)日表示,存保公司日前已提報金管會,建議全額 保障再延長一年,但應在延長的同時,對經營風險較高的銀行加 強金檢。 官員指出,經營風險較高的情況很多,例如不動產放款金額偏高 、授信集中高風險行業、投資部位損失大等,主管機關都須加強 金檢。 存保建議延長全額保障,主要是評估全球金融海嘯衝擊尚未完全 結束,目前各國採取注資等穩定措施讓市場較平穩,事實上各國 金融體質尚未完全改善,不能過於樂觀。 存保擔心,萬一又有國際金融機構出狀況,難免影響國內金融體 系,尤其是部分體質相對較弱的中小型銀行,可能出現資金移動 等系統性風險,因此建議將全額保障延長至明年底,但同時加強 金檢、執行立即糾正措施、強迫增資等相關配套措施,以防範道 德風險。 根據存保條例,採取全額保障,必須由金管會、財政部及中央銀 行會銜提報行政院核定。金管會表示,目前金融體系資金情勢正 常,但必須考慮國際因素,金管會已將存保公司提報方案函洽央 行和財政部。 金管會說,考慮國際間因素,主要是指鄰國的政策可能影響區域 間的資金移動,例如香港、新加坡的存款全額保障措施若實施到 明年底,但台灣今年底就結束,資金可能因而在區域間移動。 【摘錄經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