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智晶光電(股)公司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相關事項公告 公告內容: 說明: 壹、本公司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07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0878號函准予公開發行及100年05月13 日董事會決議股票全面換發為無實體作業案並授權董事長另定基準日辦理全面換發事宜。 貳、本公司辦理全面換發無實體作業公告如后: 一、本公司已發行之股份,計普通股35,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57,000,000元。 本次應換發之股票計普通股3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50,000,000元(不包含本公司9 9年度盈餘轉增資之發行新股700,000股),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 發無實體股票一股。 二、自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一)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08月10日起至100年08月14日止。 (二)全面無實體換股基準日:民國100年08月14日。 (三)無實體換發新股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100年08月19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無實體新股。 (四)無實體新股開始買賣同時舊股票終止買賣。 四、新股票印製說明及簽證: (一)本公司自本次全面無實體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 (二)股票簽證機構:無。 五、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 (一)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 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以利辦理無實體股票換發作業。 2.請備妥下列文件親臨本公司股務部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 (1)全部舊票 (2)本公司所寄發之股票全面無實體換發聲請書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請蓋妥原留印鑑。 (3)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份證正反正影本。 (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 務代理部辦理。 (三)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部 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四)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 ,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 六、股務相關作業處所: (一) 股務代理部: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二) 辦理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6樓 (三) 本公司股務電話:(02)2325-3800 (四) 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9:00至下午04:30,星期例假日除外 七、特此公告 相關財務報表: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