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8/08 2.發生緣由:補充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開始換發日期及交付日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擬辦理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發行,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 607,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070,000,000元。股票換發無 實體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實體股票相同,換發比例為1:1。 二、自停止過戶日起,原舊實體股票不得做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票將 全數透過集保戶辦理轉撥手續。 三、換發新股票基準日期及相關作業日期: 1、全面換發基準日:100年5月3日。 2、最後過戶日:100年4月28日。 3、停止過戶期間:100年4月29日至100年5月10日。 4、自民國100年8月12日起開始受理無實體換發作業 5、無實體股票開始換發日期 ( 交付日 ) :民國100年8月12日。 原預訂於民國100年5月11日無實體股票開始換發日期及交付日,因作業時程需要, 無實體股票交付日改為民國100年8月12日。 四、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手續: 1、由於本公司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 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號,以利辦理無實體股票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已辦妥過戶者,請於100年8月12日起持舊股 票、原留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劃撥手續。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須俟100年8月12日起,持 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證券交易稅完稅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 、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後,再辦理 劃撥。 五、股票換發處所: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2181-1911 六、若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或因應至客觀環境而需予以修正變更上述條件時 ,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項。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