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2 主旨:10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暨發放公告 公告內容: 壹、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12,1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9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2024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並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同意於1 00年10月5日正式新股開始上市買賣。 貳、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原已興櫃股票:普通股101,688,202股(未含私募3,600,00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016,882 ,020元(未含私募36,000,010元)。 (二)本次增資申請上市股款繳納憑證:12,1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21,000,000元。 (三)累計上市總股數:含股款繳納憑證共計113,788,202股(未含私募3,600,00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 台幣1,137,882,020元(未含私募36,000,010元)。 (四)新股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全數皆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 (五)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六)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 (02)2702-3999 )。 參、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00年10月5日(星期三)直接劃撥至 貴股東指定之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證券存摺帳戶,同日上市買賣,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上開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 登記後30日內換發。本次現金增資股票將於民國100年10月5日(星期三)起以股款繳納憑證上市買賣。 肆、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