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現金減資換發股票事宜 公告內容: 壹、 本公司於100年5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1,320,000,000元,銷除已發行普通股股份132,000, 000股,該減少資本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0年8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6793號函申報生效 在案,並經呈奉經濟部100年9月20日經授商字第10001218250號函核准在案。 貳、 本次現金減資換發股票相關事宜如下: (一)減資比率:原普通股壹仟股換發新股750股。 (二)減資換股基準日:100年10月5日。 (三)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0年10月1日起至100年10月20日止。 (四)新股換發日期:自100年10月21日起。 (五)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六)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0年10月21日,以匯款方式或支票掛號郵寄各股東,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無 法匯撥者將扣除郵資後以禁止背書轉讓支票寄各股東。 (七)換發程序及手續: (a)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換發股票之申請書及通知書寄送給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票。 (b)已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本公司寄送之換發通知書、原留印鑑於100年10月21日起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台新銀行股務代理部換發。 (c)未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交易稅單、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原留印鑑於100年10月21日起 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銀行股務代理部先辦理換票並予過戶。 (d)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1段96號b1,電話 :(02)2504-8125,分機6301~6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