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更新)科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1/06/29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5/01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9 公告內容: 依 據: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法規規定暨本公司民國101年3月21日董事會 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召開時間:民國101年6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 二、召開地點:假本公司八樓會議室(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園區二路9號8樓) 三、會議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監察人查核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0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00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3.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限制案: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擬請本次股東常會解除本屆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行為, 解除本公司董事黎世明先生於任職期間任職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winya(cayman)technology inc.董事職 務之競業限制及解除本公司經理人陳永福先生於任職期間任職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孫公司科雅微電子(上海)有 限公司董事職務之競業禁止。 (四)、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 四、受理股東書面提案相關事宜: (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 東常會議案。提案以一項為限,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提案內容以300字為限(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 ,超過300字者不予列入議案。 (二)受理期間:自民國101年4月23日起至民國101年5月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凡有意提案之 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股東書面提案手續,書面提案內容上請註明股東戶號、戶名並加 蓋股東原留印鑑或簽名,(郵寄者以5月 2日前送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方式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 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三)受理場所:科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300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園區二路9號8樓總經理室/電話:03- 5631051)。 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1年5月1日至民國101年6月29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 未辦理過戶之股東,最後過戶日務請於民國101年4月30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1樓),電話:(02)2586-5859辦理 股票過戶登記俾可享受出席股東常會之權利。 六、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300新竹科學 工業園區新竹市園區二路9號8樓) 七、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30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本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 依證券交易法 第26條之2及公司法第183條第2項規定,其開會召集通知及議事錄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如 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 八、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