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召集10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1/06/05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07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05 公告內容: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1年6月5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仁愛路三段160號(福華飯店b2百合茉莉廳) 三、議事內容: (一)報告事項: 1.100年度營業報告書。 2.100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二)承認事項: 1.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0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四)臨時動議。 四、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擬定股東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1元整。 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股票自101年4月7日起至101年6月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 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1年4月6日(星期五)下午五點前親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台新國際商 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1年4月6日(星期五)郵戳日期為憑。 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郵寄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逕向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504-8125。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 6條之2規定,凡持未滿一千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 七、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依主管機關之規定,於股東常會38日前,檢附相關資料送 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仁愛路四段25號9樓,電話:(02)2772-8595)。 八、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101年4月2日起至101年4月11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 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1年4月11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限時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提案處所:東展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仁愛路四段25號9樓,電話:(02)2772-8595)。 九、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