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2 主旨: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會相關事宜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1/06/28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30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8 公告內容: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10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及時間:101年6月28日上午九時三十分整。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二三五巷一弄四號六樓(本公司大會議室)。 四、召集事由: (一) 報告事項: 1、一百年度營業報告。 2、一百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報告本公司背書保證情形。 4、報告本公司赴大陸投資概況。 (二) 承認及討論事項: 1、承認一百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一百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修訂公司章程案。 4、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三) 臨時動議 五、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30 六、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28 七、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 101年股東常會之議案,惟每一股東以提一議案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含標點符號),否則該提案不 予列入議案。凡欲辦理提案之股東,請於101年4月20日起至101年4月30日17時止於書面提案上註明股東戶號、戶名 並加蓋股東印鑑後,親自(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當日前)送達本公司(新北市新店區寶 橋路二三五巷一弄四號六樓),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貴股東相關提案資格無誤後送交本公司董事會審核辦 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 (二)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1年4月30日起至6月28日止,最後過戶日為101年4月29日,因逢假日,故凡持有 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提前於4/27(五) 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以掛號郵寄 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 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 (三)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702-3999)。 (四)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 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702-3999)。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 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 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