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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壽、華南產 可望先受惠 |
2010/6/25 |
工商 |
ecfa早收清單中,保險業雖然是依據大陸532條款,但標準 從寬認定。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表示,與大陸保監會有「默契」 ,一切從寬認定,可以整合或策略合併組成的集團,作為認定標 準,因此首波受惠保險業,包括富邦人壽、華南產險及新光產險 ,及部分正在洽談合併的保險業。大陸532條款,即是要在大陸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外資保 險公司,必須資本額或資產50億美元、設立滿30年且在大陸設立 辦事處達2年以上,ecfa談判前,台灣保險業符合532條件的只有 國泰人壽、新光人壽、中國人壽及台灣人壽,國泰世紀產是與國 壽合資,以國壽的資產及經營歷史,才得以在大陸設立大陸國泰 產險,富邦產險也與富邦人壽合資,以富壽的資產去申請才過關 。未來ecfa簽署後,532條款可從寬認定,即可以整合或策略 合併所組成的集團來認定,吳崇權指出,例如可用金控的資產、 兄弟公司的經營年限,亦或是用併購保險業、其他金融機構的經 營年限,目前光是金控符合的就有2到3家,即富邦金下的富邦人 壽、華南金下的華南產,吳崇權說,還有策略合併者,因為目前 策略仍在進行中,家數無法估計。因為這項認定,未來可能會有更多合併或整合案,如三商美 邦人壽若入主國華人壽,即可取得國華人壽的經營年資,國票金 若買下大都會人壽,年資上也可以用國票的經營年資,另外如明 台產、新安東京海上產險等,也可用日本母公司的資產及年資去 申請大陸據點,保險局認為符合的家數會更多。至於壽險業更希望靠ecfa談成的合資比例及合資對象家數, 金管會則表示,首波談判大陸並不談股權比例,希望在ecfa簽署 後6個月內,能盡速開始下一輪的協商,把股權及合資問題靠 ecfa解決。 【摘錄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