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 46 8402 技鼎 101/07/02 技鼎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年度現金增資新股公告-更正認股率 公告序號:1 主旨:技鼎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年度現金增資新股公告-更正認股率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民國101年3月1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1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每股 發行價格新台幣13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6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4811號函核准發行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技鼎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1.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2.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3.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4.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5.f401010國際貿易業 6.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臺幣500,000,000元整,分為50,000,000股,每股面額為新 臺幣壹拾元整,分次發行。前項資本總額得保留新臺幣1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 元整,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本次增資前實收資本總額為287,625,480元整,為28,762,54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 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光復路2段2巷47號4f。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名(含獨立董事二名),監察人三名,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定章程日:本公司章程訂定於民國77年8月13日,最後一次修訂於民國101年6月26日第十五次修正。 (七)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10,000,000元,發行新股1,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以每股13元價格發行。 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10%計1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3.除前項外其餘90%計9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每仟股可認31.29股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原發行價格認足之。 4.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股之股數,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 5.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己發行股份相同。 6.代收股款銀行:永豐商業銀行新竹分行及各分支機構。 7.股款繳納日期: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為101年07月6日起至101年08月10日止。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已發行股份總額297,625,480元,分為29,762,548股,每股面額10元,均 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股票簽證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十一)本次現金增資案經本公司101年06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十二)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另行擇期公告並通知各股東發放之。 (十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資金運用進度及有關事項如遇主管關修正、法令變更或其他主客觀環境 需修正時,授權董事會通過後辦理。 (十四)公開說明書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請親赴本公司或附回郵向公司索取。 三、認股基準日:本公司訂於民國101年7月2日為普通股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1年6月28日 起至101年7月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民國101年6月27日下午五時前(郵 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 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35000)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認股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