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2 主旨:聚紡股份有限公司九十八年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更正二、(一)及二、(二))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經九十九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110,000股,併同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1,1 10,000股,合計增資發行普通股2,22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九年六 月二十四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2705號函核准,並經經濟部於九十九年八月三日經授中字第09932397200號函核准 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已發行股份:普通股22,2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22,000,000元。 (二)本次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普通股2,22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2,200,000元,總計已 發行股份24,420,000股。 (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四)增資股票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 (六)股票過戶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 三、本次增資股票訂於九十九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三)起開始發放,並同日起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後: (一)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於股票興櫃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 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免再辦任何手續。 (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增資新股發 放通知書」,請股東憑「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及「六七一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並蓋妥原留印艦及提供本人之集 保帳號,親自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 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