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華信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項 公告內容: 壹、本公司於101年12月25日董事會決議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 貳、本公司辦理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公告如后: 一、公司無實體發行之股票:歷年已發行之股份,計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00, 000,00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一股。 二、自無實體新股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一)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2年01月17日。 (二)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2年01月18日起至102年01月22日止。 (三)換股基準日:民國102年01月22日。 (四)無實體換發新股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102年01月23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無實體新股。 (五)無實體新股開始買賣同時舊股票終止買賣。 四、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 (一)已過戶舊股票換發:(1)舊股票(2)集保存摺影本(3)換發股票申請書及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並蓋妥股東 原留印鑑,親臨或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集保帳簿劃撥作業。 (二)未過戶舊股票換發:(1)舊股票 (2)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 (3)證券交易稅單 (4)出、受讓股東若有未繳交股 東印鑑卡者需繳交股東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集保存摺影本 (6) 換發股票申請書及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 請書並蓋妥股東原留印鑑,親臨或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集保帳簿劃撥作業。 (三)若有舊股票未領者:(1)集保存摺影本(2) 股票領取單、換發股票申請書及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並蓋妥 股東原留印鑑,親臨或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集保帳簿劃撥作業。未繳交印鑑卡之股東需繳交印鑑卡,請 於本通知書上印鑑卡聯蓋妥原留印鑑後附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五、換發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湖街58號12樓,本公司股務單位。 (電話:(02)2658-7718轉2312~2315;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12點及下午1點至5點) *委託辦理者,除上述文件外,請加附委託人股東原留印鑑及受託人身分證正本、受託人印鑑。 *郵寄辦理者,除依前述辦理外,另請以掛號郵寄,如發生郵遞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掛 失手續。 六、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