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102年05月14日第九屆第18次董事會決議,重新訂定102年05月30日為新減資基準日之相關事項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經101年11月23日10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為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於 本年度辦理減資新台幣十億元,銷除普通股股份一億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五十億元, 均為普通股五億股,每股面額十元。 二、本公司減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101年12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6277 號函核准辦理在案。 三、本公司102年04月15日因故公告展延101年度原訂減資基準日之相關事宜,今因原訂參與增資之 應募人傾獲投審會及保險局許可核准,復經102年05月14日第九屆第18次董事會決議,重新訂定 102年05月30日為新減基準日,依法自102年05月26日起至05月30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登記期間, 同時前(102年04月01日)公告102年6月25日(星期二) 為本公司召開102年股東常會,依法自102 年4月27日至6月25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登記期間。 四、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1.h501011 人身保險業。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8樓。 (四)公告方式:揭露於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七人,獨立董事二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 年, 連選得連任。 (六)原已發行股份總數及金額:已發行股份總數計六億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實收資本總額為六十億元。 (七)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條件:本次減資作業將依減資除權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各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減資 ,每仟股約減少166.66667股,減資後產生之不滿壹股之畸零股將全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面額承 購,並以畸零股現金給付(至元為止)減資畸零股之股東,其他有關辦理減資事項授權董事會 辦理。 (八)減資銷除已發行股份後總額及金額:依目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普通股六十億元計算,減資後實收資 本額為五十億元,均為普通股五億股,每股面額十元。 (九)減資計劃概要:為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 五、相關減資換股作業事宜,俟經濟部核准變更登記後,屆時另行公告及分函通知各股東辦理減資換發 新股股票,股東持舊票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管理部換發新股。 六、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七、特此公告。 相關財務報表:無 |